根据工作需要,辰溪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本县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辰溪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自愿、择优。
三、选调条件
1.全县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县委管理干部除外);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30日;
3.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热爱巡察工作,具备基本的巡察业务知识,会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微软或金山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
6.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考试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11月27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巡察办综合股(县纪委监委209室)。
联系电话:0745-5254922。
4.所需材料:①《辰溪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两张。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由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组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资料提供不真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为2:1。笔试和面试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巡察业务知识为主;面试分值100分,通过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编办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四)确定初步人选
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委巡察办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五)办理调动
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统一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45-5254922(县委巡察办综合股)
监督电话:0745-5230116(县纪委监委)。
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