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以下简称省水文中心)机关拟面向全省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由省水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水文中心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计划与职位要求
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省水文系统市(州)水文中心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在市(州)、县水文中心(局、站)累计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水文信息网(http://slt.hunan.gov.cn/hnsw/)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将相关资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1324999814@qq.com
报名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省水文中心人事教育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水文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每个职位的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遴选方式
采用竞职演说测评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竞职演说测评。主要考察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每人竞职演说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竞职演说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竞职演说测评、面试地点均设省水文中心,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路1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竞职演说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由省水文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在湖南水文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转任等相关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水文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1—85486031(省水文中心纪委)
咨询电话:0731—85483144(人事教育部)
附件: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