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县委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人数:5名(行政编制),选调对象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品行端正;
2.年龄原则上在31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选调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未满服务期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实习、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双峰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上午12:00;报名地点:县委办5328办公室(县行政中心前栋五区三楼)。联系人:孙玉玲,15573825195。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证件、材料、信息等违反人事考试有关规定的,取消公选资格,并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察
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出具考察报告。
(四)确定实习考核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办主任会议集体研究选取7名考察对象确定为实习考核人员。
(五)实习
7名实习人员在县委办公室进行实习,实习期为2个月,期满后进行实习考核评定。实习考核评定前5名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六)转任
对拟调入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组织实施
整个公选工作由县委办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执行。
附件:《2021年双峰县委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双峰县委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