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选调和遴选机关需对进入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选调或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选调或遴选计划1∶3的比例(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选调或遴选机关确定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选调或遴选机关的安排为准(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或《2021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5.最新的干部任免表,由本人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6.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开遴选职位需提供),由本人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7.选调或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资格,选调或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