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市纪委监委在冷水江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7名;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在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巡察工作。
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且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报考。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报考。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会计师、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担任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内设业务部门和派出机构副职的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sj.gov.cn/、廉政锑都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1月5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冷水江市新行政中心主楼1603室,联系电话:0738-5212956)。
4.报名资料: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察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两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市纪委监委文秘、执纪审查选调岗位需报送加盖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核减情况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公开选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折算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凭健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人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13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则视为自动放弃,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按照拟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随机抽取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需进行毒品检测,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与调入
将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至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其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考试咨询电话:
冷水江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8-521295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