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公务员6名,其中执纪类人员4名,综合类人员2名,均分配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科员职务;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四)报考执纪类人员须在永州市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系统或县区纪委监委、管理区、经开区纪委机关的执纪执法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主办案件或主审经历,主办或主审过3起以上有影响的案件。
(五)报考综合类人员须在永州市市直党政机关或县区党政部门的文秘岗位工作2年以上,能独立承担或主持本地、本部门综合性材料或理论文章的起草工作,撰写了5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文稿。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出生年月和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18年2月28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永州廉政网(http://www.yzlianzheng.gov.cn/)和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12333.yzcity.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委办公楼六楼617室)。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四)考试。1.笔试。报考人数与职位公开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公开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笔试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考生数比例1:3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共7人(包括主考1人),其中市纪委监委3人,外请专家评委4人。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按执纪类和综合类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取排名前4名的执纪类和排名前2名的综合类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不再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试用。将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十)调入。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主办(审)案件清单或者撰写材料、理论文章清单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http://yzlzw.yzrednet.cn/uploadfile/2018/0228/20180228043208698.doc
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