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办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办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具有公务员(含参管人员)身份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任职时间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1.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1名;
2.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1名。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必须从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日期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学专业(包含各部门法)本科及以上学历;
5.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须是中共党员;
6.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出生时间可放宽到1976年12月17日以后;
7.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8.身体健康;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公告
将公开选调事项向全市予以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2月25日,工作时间段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室(环城东路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3)联系人:胡秋修、曾晓梅联系电话:0745-2990020。
(4)报名要求:由本人自愿报名,报单位批准同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及任现职务情况证明;填写《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给符合条件者制发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重点考察材料写作、机关文稿处理能力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一并入围。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体检
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综合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报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工资、行政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凡被选调的工作人员住房、配偶工作调动和小孩就学等事宜自行解决。
正式调入后,到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年限须满5年,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务员选调(遴选)考试;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990020(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怀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