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靖县委组织部2016年面向全县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要求熟悉党建、组织业务,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全县在职在编的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人员。
2.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业绩突出。年度考核除参加工作初始年不定等次外其它均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仪表气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四、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2月20日—25日到保靖县委组织部办公室(B2008)报名(联系电话:7830536)。
2.审查:由保靖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保靖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由保靖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笔试。
4.跟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转工资关系、组织关系)
5.调入:试用3个月期满后,经考察合格、部务会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保靖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红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对近三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的证明。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月29日到保靖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方案由保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保靖县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