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龙山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情况详见《龙山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机关(参公)单位科员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及以下、专技人员。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长办工作;
3.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工作时间5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6.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现工作单位未满一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等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1月21日上班时间。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到县政府办政工室(电话:18608439913,地址:县政府办一楼113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龙山县驻长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派驻单位纪检组提供无违纪违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县驻长办对报名人选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由县驻长办提出意见,相应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县政府办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政府办政工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按照选调岗位计划的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选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政府办政工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县政府办政工室牵头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调入。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方可参加考试;
(二)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防疫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及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县政府办政工室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本公告组织实施。
(五)本选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驻长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山县驻长办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龙山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