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天元区委组织部、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6年天元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天元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30名。具体见《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天元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岗位、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业务人员”职位面向全国)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心健康;
2.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4.各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5日,报名邮箱:LX@ZZGXQ.GOV.CN。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天元区政府大楼710办公室。
报名者需填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骑缝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司法考试A证、法官(检察官)任命证书原件,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网上报名的,需填写《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报名资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在笔试开始前对原件资料进行核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发现报名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报考资格。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与岗位遴选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考察组对所确定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七、公示与转任
拟遴选人员在天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zty.gov.cn和株洲高新网http://www.zzg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经研究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1-28665650、28665667(天元区委组织部),0731-28665957(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