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县委办公室队伍建设,确保正常工作需要,我办拟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人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公务员身份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编制36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片(证件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片要2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由县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8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县委办政工室(行政中心508室);
3.报名电话:0746-4711736。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2.考试时间:2017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1月底;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名额: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行政编制前12名,事业编制前8名。
(四)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情况,由办公室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
人选确定后,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新闻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表现和本人意愿,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因职数限制而未被录用的优秀人才列为后备人选,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委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唐军任顾问,县委常委、主任刘安平任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唐军、唐志坚、何建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郑水龙,县编办主任骆桐雄,县人社局局长肖亚飞任副组长,胡圣、文凌、王华、何登武、刘柏慧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圣、文凌、王华、何登武、刘柏慧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公开选调日常工作。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