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拟选调4名工作人员,均为文秘岗位。
二、基本条件
面向全县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专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3.原则上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职务层次为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组织推荐。各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定,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宏观思维、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分两场进行,均为命题作文,各取50%计算出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考察对象人选。
(四)考察
按照报考条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查核实,对考察对象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作风表现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讨论决定。部务会根据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4名试用人选。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到11月22日止。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5437房,电话:0738—6822148。
3.所需资料:
(1)《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附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双峰县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