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区分局(稽查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使用稽查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区分局(稽查队)选调5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且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4.年龄应符合职位表中相应职位要求。
5.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所需专业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受处分期间的;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1.发布选调公告
2016年9月26日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cs315.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10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15室。
(3)报名要求。需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区分局(稽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3.资格审查。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并向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反馈。
4.笔试。
(1)报考人数达到1:5以上进行笔试,报考人数不足时,经报长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时间暂定2016年10月2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分类组考闭卷方式进行。①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笔试方式为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②报考特种设备管理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4)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cs315.gov.cn/)公布。
5.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列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试人员的思维、应变、逻辑、口头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60%和40%计入综合成绩。考生面试、综合成绩通过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http://www.cs315.gov.cn/)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组织考察。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同一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分别递补不超过2次。
7.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5名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cs315.gov.cn)公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8.调动。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事项说明
1.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731-88635312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