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充实市环境监察支队一线环境监察力量,面向全市公务员群体选调5名科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环保专业类3名,法学专业类1名,文字综合类1名。(共5名)
二、选调条件
1.本市范围内(环保系统干部除外)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科员,公务员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适合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能适应经常加班,经常下基层,经常出差。
6.职位要求:
环保专业类:学习环保相关专业,有一年以上基层岗位工作经验,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法学专业类:学习法学专业出身,有一年以上基层岗位工作经验,法律知识全面,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文字综合类:专业不限,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综合能力,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文字综合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在市以上刊物上独立撰写过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工作总结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较长篇幅文章,需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
③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④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正常工作日内。
②报名地点:市环保局人事科(市环保局九楼920,联系电话:8879803)。
③报名所需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1)《2016年岳阳市环境保护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五张(含电子版);(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⑸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市环保局人事科、监察室、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调,笔试比例原则上达到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闭卷考试。报考环保专业人员参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考试;报考法律专业类人员参加法律相关知识考试;报考文字综合类人员参加党建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处理和文稿起草方面的能力考试。
面试: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计分原则,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岗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人员进入体检。组织入围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市环保局人事科、监察室、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综合考察。
6.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市环保局人事科按照选调计划将5名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报市环保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7.公示:对5名选调人员进行7天时间的公示。
8.试用与调入:将5名选调人员分配到相关单位跟班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间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市环保局不负责安排拟调人员配偶的工作和个人住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