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具体选调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吉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州除吉首市外七县及州经开区范围内(包含省驻州、州直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原则上一般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编制及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信息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团结报、市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13日。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2室(咨询电话:0743-2813512)。
3.报名方式及要求:分自主报名和用人单位推荐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按要求填写《2017年吉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可在信息发布网站下载)。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以上综合性奖励证书等。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市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3月下旬。资格审查期间可根据报名人员信息情况并征求其同意后调剂选调岗位。资格审查中,根据报名人选条件进行择优筛选,每个岗位筛选确定不超过3名考察对象。
(四)考察调动
市选调工作办公室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间为2017年4月上旬。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任免程序呈报审批。审批后进行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优惠待遇
根据实际情况,可为选调对象协调配偶工作调动和子女入学问题。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在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设选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的审查及组织考察等相关事宜。市纪委负责对选调过程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