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要求,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普通高校青年教师和非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由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选调工作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普通高校青年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有全额事业编制或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善于合作共事、协同攻关,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二)非教师岗位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额事业编制或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选调职位、计划与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选调方案经审定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发布,参加选调人员可通过该网站及时了解选调工作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303办公室(长沙市青园路168号)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资料:如实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取得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学校人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示。
(四)选调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
2.考试方式:根据选调的具体岗位采取面试或试教的方式进行。成绩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面试和试教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不进入下一环节。
选调普通高校青年教师: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以专业理论课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选调人员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选调非教师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和心理素质等。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或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对拟调人选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进行审查核实,同时了解德、能、勤、绩、廉的有关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
(六)公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及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中途放弃者,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学校人事处:0731-82822738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731-82821717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