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24名,详见附件《2017年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计划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计划信息表》,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必须是1986年2月13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必须是1981年2月1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必须是197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6.报考选调县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二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选聘其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二年以上全额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调(聘)程序
公开选调(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地址:桂东县桂花大道10号,乘2路公交车)。咨询电话:0735-8628823。
3.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21日到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岗)位选调(聘)计划数或取消该职(岗)位。
(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岗)位,将于2月16日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报考该职(岗)位的考生,可在2月17日到县人社局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2月18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职(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岗)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科目
(1)报考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社会求助服务中心)和县委宣传部外宣办的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命题或材料作文;②调研文章。两部分分值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报考其它单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2日。
(1)《公共基础知识》、命题或材料作文:上午9:00-11:30。
(2)调研文章: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职(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聘)人员。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命题或材料作文×50%+调研文章×50%)×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成绩均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项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人社部门会同选调(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考职(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考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县纪检监察局0735-8623950,县人社局0735—8623376。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