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报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靖州县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乡镇在编在岗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3名。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5.表现优秀,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推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室(电话:0745—822313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2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经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分数末位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
1.体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选调人员,不予选调。
3.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六)公示及调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配合公开选调机关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隐瞒、谎报、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或已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应如实向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四)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选调工作过程全程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45-8228313(县纪委党风室)
咨询电话:0745—8223136(县政府办人事教育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