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湘市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工作人员2名。
(二)警示教育中心文秘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警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范围:临湘市范围内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吃苦奉献精神。
(二)报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必需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在编在岗,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报考警示教育中心文秘人员必需具备全额财政拨款编制身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警示教育中心文秘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需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与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
(四)干部人事档案中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五)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26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清廉临湘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工作时间)。报考人员需准备好《临湘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3张1寸证件照等相关纸质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到临湘市纪委监委办公楼405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委编办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统一制作。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侧重考生的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形成考生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有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纪检监察、巡察或会计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项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临湘市纪委监委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上述程序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飞龙
联系电话:0730—3711523
监督电话:0730-3711531(临湘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