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常德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人员4名(3名男性,1名女性)。
二、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
2.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1985年1月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以后出生(工作表现突出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经济、财会、法律、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有1年执法、执纪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的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调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12:00止。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桃源县供销联社四楼,联系人:朱海元,联系电话:13973669000、6622107)。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桃源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名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外县工作人员须出具当地县委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和单位意见并加盖相应公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