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聘)职位、人数
选调(聘)人员共11名,其中政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2个行政机关(参管)单位公开选调9名,电子政务办等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具体职位和人数见《2017年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报考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职务;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必须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职务。
5、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以周岁计算,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日;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二)具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2017年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宁远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未满5年工作年限的。
6、宁远县在编教师(根据省市教育督导和县委议教工作会议稳定教师队伍精神规定)。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3月2日在永州人事考试网和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到宁远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提供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选调(聘)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1天到宁远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选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同一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将拟选调(聘)人员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聘)资格。
(七)调入。拟选调(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到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宁远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746-7667298
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