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政法委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市经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1、职位及名额
市综治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可以报考,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市经信局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不可以报考,限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洪江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调动五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考察量化评分5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门牌号5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教师报考还需经市教育局同意)。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4)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501室)。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11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考察。
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经笔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7732781(事管股办公室)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