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需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在全县公开选调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4名:其中安全生产执法队员职位3名,限男性;财务人员职位1名。各职位实行分类报名,分类录取,如报名人数达不到2:1,则采取考察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安监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现在公务员单位或参公单位工作,进行了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4.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财务人员职位的,要求有会计资格证。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拟定于2017年5月9日至5月11日报名。报名地点设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联系电话0739-8187701。报考对象可通过隆回党建网(网址:)下载填写《隆回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表二),由所在党委(党组)签具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对象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得入场,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4、考察。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6、选调。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