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选调洞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13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2019年机构改革时下放到乡镇(街道、管理区)的动物检疫人员;或畜牧兽医类专业毕业人员;或具有畜牧兽医类专业职称人员。以上人员须是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男性限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限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兽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适当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3、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进入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方案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选调公告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kou.gov.cn/)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政工股(局办公楼四楼406室)报名;
3、所需材料:《2023年洞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动物检疫员证原件、2寸证件照4张、本人征信证明;
4、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各个环节,对违反报名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报名资格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2: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
笔试成绩设100分,笔试得分按60%折算后计入总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以畜牧兽医类专业知识为主,政治理论占30分、业务知识占7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dongkou.gov.cn/)。
3、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考核总分设40分,以实际得分直接计入总分。
①按最高学历计算,全日制畜牧兽医类专业毕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或高中)分别计6分、4分、2分;非全日制畜牧兽医类本科(及本科以上)、大专、中专分别计3分、2分、1分;其它专业不计分。此项最高计6分。
②从事动物防疫或检疫工作时间按周年计算,不满12个月的不计算,满12个月的计算为1周年,依此类推,间隔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不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2周年以下不计分;2周年(含本数)以上5周年以下计2分;5周年(含本数)以上10周年以下计4分;10周年(含本数)以上计7分。以上均以原始档案查询为准。此项最高计7分。
③具有畜牧兽医类专业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没有职称不计分。以上均以报名时间截止时取得的职称为准。此项最高计10分。
④具有动物检疫员证的计7分,没有的不计分。
⑤2019年以来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依次按国家、省(国家各部委)、市(省各直部门)、县(市直各部门)级别,每次计6分、4分、2分、1分,实行累加计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县直各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励不计分。此项最高计1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考核实际得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的、职称高的、现任职务高的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毒检项目。
(五)考察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清廉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方案》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本次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肖君13908429935;
举报地点:县农业农村局2楼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附件1:洞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中共洞口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