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年龄层次、专业要求和岗位要求以及实际能力和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详见《吉首大学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1.在全省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科员及以下人员中公开选调;
2.在全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九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选调。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吉首大学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未满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才能正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⑵报名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⑶报名者本人2张1寸同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⑷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取得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获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
(三)开考比例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规定比例是否开考,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社局共同商定。
(四)选调考试
本次考试只采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将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和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和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研究与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和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入,产生的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750372
监督电话:0743-8751167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