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怀化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市农业委员会机关综合管理岗位2名;
(二)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1名;
(三)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综合文秘岗位1名;
(四)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综合管理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中央、省属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4.学历、专业等要求:
⑴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⑵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⑶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综合文秘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男性,具有文字综合1年以上(含1年)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综合管理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西头2楼)。
3.咨询电话:0745-2719152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下载《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
(3)近期红底免冠彩照2张;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公章);
(5)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遴选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件。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农业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3个月,由怀化市农业委员会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遴选对象的原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遴选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二)经本次公开遴选转任到怀化市农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参加公开遴选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农业委员会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2743(市农委纪检监察室)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