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拟采取身份内有限竞争的方式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遴选1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遴选程序与方法
1.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15日(8: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5号楼1楼23号人社局窗口。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单位在报名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超过1:1但未超过3:1的只进行面试, 未超过1:1的实行直接考核。
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根据遴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只进行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考核由单位组织实施,包括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核。
5.确定遴选对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单位研究后确定遴选对象,并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四、组织与监督
遴选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221604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遴选岗位及要求表
遴选岗位 | 计划数 | 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征拆工作人员1 | 14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面向澧县房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征拆工作经历 |
征拆工作人员2(男女各2名) | 4 | 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 中专 | 工商管理类、法学类 | 面向澧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
说明:遴选岗位出现职位空缺的,遴选计划经批准可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