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规定,市劳动监察局决定从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中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共2名。具体职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职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2 | 35周岁以下 | 男性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需要到建筑工地、矿山、煤窑、井下等环境条件艰苦的领域巡查或办案 |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报考对象通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2017年邵阳市劳动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的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科811室。联系电话:0739-5026023。
(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遴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法律,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内。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依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程序报批后,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本次遴选实施递补。
五、本次遴选所有信息均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