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面向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食药监局具体负责实施,省纪委驻省食药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人岗相适、能力匹配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3名,其中药品安全监管岗位2名、文字综合岗位1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1、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登记手续,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药品监管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综合岗位要求本科(含成教和自考)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或按报名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269074383@qq.com。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517室。
4、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单位党委(党组)在《2017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均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文字综合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3篇本人为主起草的有代表性的领导讲话、综合文稿或调研报告。(由单位盖章证明真实性)。
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由省食药局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文字综合岗位报考人员的文稿由局办公室进行初步筛选),并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局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下同)。
笔试由省食药监局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
笔试结束后可在省食药监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食药监局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食药监局组织实施,省人社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省食药监局网站进行公示。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达不到相应规定比例时,经报省食药监局党组同意,由省人社厅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食药监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省食药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食药监局网站及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试用手续;选调对象试用1个月后经考核合格的,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3.省纪委驻省食药监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633387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633372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