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司法改革和本院司法研究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政法系统选调1名审判调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2年以上政法系统的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7.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属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范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步骤
按照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4-1办公室(长沙市华章路172号)。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有关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含1:3),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考法律专业科目和写作,分别按30%、70%的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从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审查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合格者放弃,从该职位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长沙市开福区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和长沙市开福区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http://kfqf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六)调入
公示期满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签定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并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调入人员的职级在调入后按照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涉及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 11月30日。
2、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和长沙市开福区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http://kfqf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告。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0731-84558306(组织部)
0731-84816590(法 院)
监督电话:0731-84816525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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