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县纪委纪律审查岗位面向全市)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30名(其中公务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附表。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本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纪委纪律审查岗位面向全市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选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但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转任(调动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临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选调其他条件中规定的证书、资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考试院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5555615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7日。
(三)资格审查
由临澧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写作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参与事业单位选调的只进行笔试,参与公务员选调的进行笔试和面试。
3.笔试时间为10月20日,面试时间为10月22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务员选调计划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成绩相同,同时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相关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以上。
(七)转任(调动及聘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和聘用手续。
中共临澧县委组织部
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