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数
区政府办机关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
三、选调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四、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责任心和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群众公认。
2、参加工作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它条件详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考试职位表》(附件1)办公室工作经历、公务员年限均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零陵新闻网、零陵区政府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政府办政工室(区政府办二楼,联系人:唐春艳,电话:6332699、13874694306)。
3.报名审查资料:①《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4.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好《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有关资料到区政府办政工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区政府办政工室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侧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报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区政府办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对象建议名单,报区政府办党组会审定,确定拟调入对象。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零陵新闻网及零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区政府办党组会研究同意,符合转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六、选调纪律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政府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6332699。
4.监督举报电话:0746-6323628(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组)。
附件:
1.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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