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 2019年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协办公室”)拟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职数
市政协机关文秘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请关注以下网站和媒体:郴州政协网站(http://www.czszxw.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正科级以下人员(含正科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因本轮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详见《公开选调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11月1日(含)前取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日(含),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市委第二办公楼五楼542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989。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咨询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2871989)。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
(4)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将于11月1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到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好《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指定官方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带二维码),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④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⑤3张1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⑥正科级干部需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3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委第二办公楼五楼54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一场,均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科目: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180分钟。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于11月15日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后,按选调计划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人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内容:面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和运用计算机处理基本文字图表信息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7名评委评出的面试成绩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个有效分值之和除以5所得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5.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对象。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如有人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政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指定官方网站、郴州政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选调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等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九)调动。试用期满,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工作。
在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动等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计划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71010。
五、咨询解释
选调工作的咨询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0735-287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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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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