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公安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报上级部门批准,蓝山县委、县政府同意,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人民警察),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蓝山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8名(基层民警)。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网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身体健康。
2、公务员并经批准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公务员、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或经国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的公务员、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3、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聘用制公务员合同规定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与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地点:蓝山县县委组织部干部办。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蓝山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考生于面试前一日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领取。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证明需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成绩为百分制。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8日。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 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如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四)体检
按照1:1等额开展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递补。体检工作按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含人民警察的特殊标准)和方法执行。
(五)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选调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调入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到编制、公务员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蓝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办:0746- 2221198
县公安局:13907467060(邹警官)
13707467326(陈警官)
蓝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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