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和《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张组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共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1名。具体见《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体每个职位的报名范围详见附件表中的“面向范围”栏。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公务员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现任正科级(七级职员)及以下职务层次;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相关工作、任职经历及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9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时,考录公告及职位要求有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期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选调)采取网上报名和到遴选(选调)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3、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网站: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ks.zjj.gov.cn/)。
4、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浏览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照片→报名信息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上传数码照片前,请在上传数码照片界面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平台识别。
5、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各遴选(选调)单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6、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7、各职位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等特殊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遴选(选调)职位被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考公共知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遴选(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经报市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核减遴选(选调)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报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市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主管部门报告,需要递补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能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遴选(选调)单位按照程序上报审批,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对相关人选在张家界红星网和遴选(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选调)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744-8225514(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考务咨询电话:0744-8230135(市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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