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市委编办核准,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兴市财政局所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范围和条件
1.选聘岗位、数量、范围:
资兴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基层财政所在编在岗人员选聘工作人员5名。
2.选聘条件:
(1)2015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各项基本素质。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已报考其他单位职位并作为拟录用人员的。
(2)近三年因违纪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受到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不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选用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25日
地点:资兴市财政局人事股
2.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资料:
《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考核奖励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选聘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不低于1:3。
3.考试考核。
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机关工作经历、考核奖励三部分组成,总分11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机关工作经历满分为5分,考核奖励满分为5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小作文)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小作文)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在市财政局以及其直属二级事业单位(不含开发区财政分局)有过相关工作经历的,每满一年计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考核奖励计算方法为:近5年(即2013年至2017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年度计1分;因工作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奖励表彰的,每一项计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机关工作经历、考核奖励计分先由个人申报,并在报名截止前将相关证明资料报市财政局人事股审核。市财政局审核后于笔试前在相关公布栏中予以公开。
4.公示。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期满后,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2、纪律与监督。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35-3338929。
3、报名联系电话:0735-3335089。
资兴市财政局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