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本县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财政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参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选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认真做好选调工作。
二、选调信息发布:在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均在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选调职位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
1、公务员(参管员)8名。其中:行政综合类3名,财会人员5名;
2、事业单位财会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或现已借调在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公务员(参管员)职位的必须具备公务员(参管员)身份;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无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健康状况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问题(由单位纪检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调步骤
按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步骤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五楼8515室。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报考公务员或参管员职位的还需提交公务员(参管员)登记审批表复印件(组织部干部档案室加盖公章),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档案室加盖公章),放宽年龄人员需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财政所现已借调人员需提交县财政局借调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违反人事考试有关规定的,取消公选资格,并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财政局组织,县纪委监督。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和分值:
①财会人员:财会专业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占20%,专业知识占80%。
②行政综合类人员:时事政治占20%,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计分。
4、开考比例:选调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县人社局
3、面试对象:按综合类和财政业务类公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主动放弃,可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没有递补对象,面试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者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4、面试方式: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折算计分。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组织进行。面试考官7-9人。
(四)、考 核
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组织进行。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面试对象中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考核折算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面试对象中递补。
(六)、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面试对象中递补。
(七)调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任手续。
双峰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