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在我县县直机关、乡镇范围内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公选岗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15名(其中男10名,女5名)。
公选范围:县直机关、各乡镇、街道办等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7年03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已转正)。
4、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0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及在纪检监察和政法系统办案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0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考试内容、方式
1、发布公告。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化新闻网》和《新化红星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公务员(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新化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时间:2018年03月12日至0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新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楼630室)。
3、资格审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联合复审,审查合格者颁发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4、考试。(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选调岗位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日期为准。(2)面试。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与公示。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公管办参与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实行量化计分,如果被考察对象有不符合选调的情形,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被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由其他入围面试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①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②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的。④根据考察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议研究认为不适合在县纪委监委工作的。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经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7、试用与调入。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考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考选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曾小坤任组长,陈元怀、鄢洛阳、罗晖、杨金海、袁新铁、杨荣、苏玲彬任副组长,李文元、曾菲、王文祖、李新平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考选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3238685
中共新化县纪委
新化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