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常德市津市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见《2019年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具备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选调。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4日,通过三湘风纪网、廉洁常德网、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11日。网上报名时间不限,现场报名时间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
3.现场报名地点: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津市市孟姜女大道1076号,津市市委巡察办院内)
4.现场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好相关栏目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证明复印属实);
④填写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5.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人员需将现场报名所需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连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档发至邮箱jwgjs4218720@163.com,如有疑问,请咨询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0736-4213051。
(三)资格审查。由津市市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在笔试前3天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凡因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津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商津市市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附件:
1.2019年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2.2019年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docx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津市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19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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