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拟公开选调衡山县纪委监委二级机构3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察所和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衡山县内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有2年以上(含2年)纪检监察、政法工作经历或曾在县纪委跟班学习12个月以上(文秘人员放宽至6个月)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严守党纪国法,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服从大局,廉洁自律,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8年4月8日,在衡山党政门户网、衡山清风网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中共衡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2018年衡山县纪委监委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时,县纪委组织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谈。
1、笔试
(1)笔试形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要求: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消减该职位计划。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在衡山党政门户网、衡山清风网上进行公布。
2、面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都参加面谈。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职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详细了解被谈对象个人政治、思想、特长及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性等情况。面谈总分为100分,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体检
考察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咨询电话:0734-5827137
五、本次选调简章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http://admin.hsqf.gov.cn/Assets/j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2018年衡山县纪委监委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衡山县纪委
衡山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