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人员7名;
2.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市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并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的正科级以下人员(含正科级)。
2.市本级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的正科级以下人员(含正科级)。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需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报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需有连续3年以上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需有连续2年以上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报考人员需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7.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条件详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⑤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公开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跟班试用、党组研究决定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报考人员统一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现场报名(办公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827房,联系电话:2368886、2368059);每人限报1个职位。由市政府办人事科、市政府研究室综合科分别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带二维码),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④3张1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⑤任职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s.gov.cn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因特殊原因,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报名,需说明原因,经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同意,在报名期间内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领取准考证时带报名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市政府办公楼八楼827房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笔试时间是2019年9月29日,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选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对开考比例低于1:5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的选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开考比例低于1:3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入围人选参加面试,面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面试入围后,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六)体检。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分别派出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其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试用。通过考察的人员到报考单位相关科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放弃试用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党组研究审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分别研究决定本单位调入人员,并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要求报考,服从选调工作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3.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
4.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35-2368046
咨询电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2368886、2368066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综合科:2368059、2368060
附件1—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doc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