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1.法制岗位2名;
2.经济研究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学历、专业等要求:
(1)法制岗位:中共党员,男性(因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女性超过了一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其它专业的,取得法学类硕士以上学位的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获A证的也可以报考;
(2)经济研究岗位:中共党员,男性(因岗位一线工作人员女性超过了一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文字综合能力强。
专业类别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9月11日至 9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A栋22楼2220室;
3.咨询电话:0745-2725377(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遴选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3张(含电子版);
(5)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已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办公室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告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最低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法制岗位考试内容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经济研究岗位考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和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法制和经济研究室与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遴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328159(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
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