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区编委同意,赫山区纪委监委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人员6名,其中纪律审查职位5名(因岗位需要,适合男性),文秘职位1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纪律审查岗位:在全市公安、检察、纪委监委办案岗位或法院、审计、财政部门的审判、审计、财务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在该岗位工作满两年。
2.文秘岗位:在区县(市)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文秘岗位工作并在该岗位工作满两年。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原则性、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勇于担当。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报考纪律审查岗位的人员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2016年和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赫山公众信息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东188号福泽大厦三楼328室;电话:0737-440056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1份(现工作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相应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1份;
5.编制部门出具的现有编制情况证明原件1份;
6.2016年和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7.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寸照3张;
8.工作单位提供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纪律审查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党纪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占70%;文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写作占70%。按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考试职位。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上午9:00-11:30(纪律审查岗位、文秘岗位)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赫山公众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主动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1:2比例时,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如报考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面试。
选调职位拟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人数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选调职位只招1人且拟面试人数为1人的,不再核减选调人数。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或者不低于70分的最低面试分数线。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赫山区公众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以后,进行体检。按各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委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调职位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纪律审查岗位按业务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文秘岗位按写作部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调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本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但保留相应职级。
五、其他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赫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4321883。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