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系统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保靖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县范围内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
4、身体健康;
5、符合遴选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县纪委组织部报名(县四大家后栋新政务大楼5楼5009室)。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是否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研究决定。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内容包括理论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笔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研究审批。县纪委监委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无合适人选,可以取消遴选计划或减少遴选人数。
(七)试用与调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试用期满后,经公开遴选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四大家后栋新政务大楼5楼5009室)。联系电话:0743-7830779,传真:0743-7830841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2018年保靖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简章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解释。
中共保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靖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保靖县委组织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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