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选调4名工作人员(男女比例原则上按3: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的;
4、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不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在湖南省人事招考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新闻网等媒介予以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6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新正街19号政府大院4栋201室。联系人:杨艳辉,联系电话:0734-6827256,报名邮箱:940133395@qq.com。
(3)报名要求:免费报名,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可以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④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则将以上四个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初审,在报名表初审栏内签具意见并盖章。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2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县政府办班子会议研究后,适当调整招录计划及男、女选调比例。同时,对核减计划及相关事宜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新闻网予以公告。
考试内容:公文写作。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分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7、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2次。
8、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选调人员建议名单,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新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试用。试用期3个月。由县政府办与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10、试用期满后,由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用表现情况提出调入人员建议名单,报县政府办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1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73414728),县政府办人事政工室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人事政工室负责解释。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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