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数为13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县(包括中央、省、市在桃单位)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3)具有遴选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
三、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通知等相关信息,均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7月24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桃江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桃江县党政大楼7楼7110室),联系电话:0737--8883699。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经所在机关(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此表及有关资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5.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其他有关材料。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二)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重点测试运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四)面试
公开遴选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最终成绩与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考察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核查,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4.如有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报考者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遴选考试。
(七)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由遴选机关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四、遴选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37--8883699(桃江县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
监督电话:0737--8218113(桃江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1.桃江县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表.docx
2.桃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