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取消部分岗位计划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情况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报名人数 | 处理办法 |
1 | 泸溪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综合 | 1 | 2 | 降低开考比例为1:2 |
2 | 泸溪县计划生育科技药具站 | 工作人员1 | 1 | 2 | 降低开考比例为1:2 |
3 | 泸溪县计划生育科技药具站 | 工作人员2 | 1 | 2 | 降低开考比例为1:2 |
4 | 泸溪县外资外援项目办公室 | 会计 | 1 | 0 | 取消计划 |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