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是怀化市委组织部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怀化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90年3月3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任职未满一年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6、与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本人持①《怀化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县市区组织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②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③在编在岗证明(加盖编制部门公章)、④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4月7日-4月1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市委组织部人事科(怀化市委第二办公楼430室),咨询电话0745-2215376。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最低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调入人员一律按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进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不享受公务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人事科具体实施。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45-2799982。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调相关公告及结果公示,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布。
附件:怀化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