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德市鼎城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充实公安队伍力量,改善公安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核心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批准,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1.基层人民警察职位9名;
2.监所管理人民警察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㈠基层人民警察职位
1.全省公安系统内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铁路、民航、林业等行业公安机关除外);
2.性别不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
㈡监所管理人民警察职位
1.全省政法系统内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2.男性,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监所管理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管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取得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6.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未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㈠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鼎城区公安局政工室(区公安局新办公楼518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①人民警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信息)、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签章);④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签章);⑤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签章);⑥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3年以上监所管理工作经历的相关依据;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⑧《2020年鼎城区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
5.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5,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由鼎城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3,仍未达到的予以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取消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均为一次。
(五)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在鼎城区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鼎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鼎城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36-7399867。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