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流程的通知》(安组发﹝2019﹞28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2022年1月12日发布)和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安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3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计划
1.计划面向安仁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37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11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26名,遴选(选聘)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2024年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信息表》(附件1)。
2.遴选(选聘)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查阅。
二、遴选(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公务员遴选。公务员遴选职位面向安仁县乡镇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单位选聘职位面向安仁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含乡镇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
(二)遴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3.报考遴选职位需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从录用、任职、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条件详见《2024年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最高不超过45周岁,即在1978年1月31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其他情况依次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认定。
5.本方案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聘)程序
遴选(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行政中心B栋6楼)。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好《2024年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和档案室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中签署意见);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4张;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1日。
领取地点: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行政中心B603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选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职位信息表》,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选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予以取消。
(6)取消遴选(选聘)计划数的公告,将于2月22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月23日上午 8:30-12: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2月23日下午将公布核减遴选(选聘)计划数的职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
按照遴选(选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时,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将到纪检监察、综治和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审。
(四)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认拟调配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配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各遴选(选聘)环节相关信息。遴选(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遴选(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遴选(选聘)公告和《计划职位信息表》,诚信报考。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遴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遴选(选聘)或未被遴选(选聘)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选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遴选(选聘)资格。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
(五)笔试后,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公示之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遴选(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5-520107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226901。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选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
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3530。
七、未尽事项和工作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遴选(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职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安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安仁县委组织部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